Residential Property Brokerage Services 购买第一套居所 提供瑞士住宅房源、买卖申请、按揭与贷款及,对无瑞士拘留证的人士提供申请拘留咨询。 在瑞士居住但不持有C类许可的第三国(非欧盟或ETFA成员国)居民不需许可证,就可在其实际居住地购买一套独户住宅或自住公寓。(对购买土地自建住房者同样适用,但建房工程必须在一年内开工)。 如果您搬家,地产不一定必须出售。业主可将其作为第二或度假居所继续使用,甚至将其出租给第三方。业主还可在新居住地购买另一套住宅,而不必出售第一套。但是,没有在第二套住宅中长期居住意向的购房者即为触犯了法律。仅仅为了能够不申请许可购买多套住宅而改变居住地是受严令禁止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有权要求购房者为其它地产补办许可证,甚至命令撤销售房合同。 购买第二(非度假)居所 那些来自欧盟或EFTA国家、过境来瑞士工作的人,无需许可证即可持G类居留许可在其办公地区购买第二居所。只要购房者尚以过境工作者身份在该地区工作,就必须使用该住宅。购房者不能以任何方式将其出租,如果地产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按例土地注册处将不能立即办理,但会指导购房者去相关授权部门在两种情况下,该住宅都必须由购房者自住,不可用于任何形式的出租。